广东省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
推广应用成果受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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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3年第二批前通过立项评审,拟申请应用成果评审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执行单位登录平台补录申报材料并上传立项公布文件(附名单),由负责组织该工程项目新技术应用成果评审技术服务的协会在系统后台核实立项评审结果,协助完成上述项目在受理平台的立项补录流程。工程执行单位后续应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399号)要求,在受理平台完成过程跟踪材料录入(补录),按要求提交应用成果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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